东渡日本,是黄宗羲生平行事中一段不可忽略的经历。然而,由于黄宗羲在其传世的著作中,对东渡日本的缘由罕有涉及,因此引起后人争议,迄今仍悬而未决。
雍、乾间学者全祖望最早提出黄宗羲东渡日本“乞师说”。南明鲁监国政权临近覆亡时,曾数次造使东渡日本,乞师求援,全祖望在《梨洲先生神道碑文》中明确记载:“是年(顺治六年),监国(鲁王)由健跳至翁洲,复召公(黄宗羲)副冯公京第乞师日本,抵长崎,不得请,公为赋《式微》之章以感将士。”(《鲒埼亭集》卷十一)近世学者梁启超则持“避仇说”。梁氏考订黄宗羲东渡日本的时间在顺治元年。这一年,南明弘光政权在南京建立,阮大铖重新得势,便重修旧怨,大肆报复复社人士发布《南都防乱公揭》事。由于黄宗羲在《公揭》上名列第二,所以必然要遭阮大铖迫害。这就出现“避仇”亡命日本之举(《黄梨洲朱舜水乞师日本辨》《饮冰室文集》之四十)。当代一些学者认为,黄宗羲“乞师”日本之行是肯定无疑的。第一,黄宗羲本人的著作中虽无明确记载是否参与了乞师日本之行,但从他写的《避地赋》和《日本乞师记》中是可以找到比较充分证据的。《避地赋》叙述了他东渡日本的情景、路线和感想,谈了由于日本当时“销兵忘战”,“粉饰隆平”,“风俗侈汰”,而使东行毫无成果,不得不“返筛西行”。在《日本乞师记》中也谈到,日本“承平久矣”,“多忘武备,岂肯渡海为人复仇”。这说明,黄宗羲日本之行的目的是为了“乞师复仇”,而非“避仇亡命”,只不过是没有达到预定的目的。第二,黄宗羲力主“乞师”。鲁监国政权“乞师”之举,当时曾引起异议,兵部尚书余煌指责此乃“为吴三桂乞师之续”,黄宗羲等人直斥余之见解为“书生之见”。他说:“荩臣义士,苦思穷计,俱出于万不得已,若徒以利害相权如余煌者,真书生之见也(《行朝录》卷八《日本乞师记》)。”正因为黄宗羲这样的主张,加以他抗清复明之决心,在庭堂之上锥击仇人和发布讨阮《公揭》那种遇事敢作敢为的性格,以及从亡大臣的身份,是完全可能应召或主动请求东行乞师的。第三,除经过全祖望“始考得之”的史料外,还有不少明清文献可证明黄宗羲参与了“乞师”。如与黄氏同时代的浙东人周容所撰《浮光杯记》、与黄氏同时代的浙东人且同为抗清营垒中密友的高宇泰所撰《雪交亭正气录》中,所记乞师日本的某些事,与黄氏《行朝录》所记略同。此外,还有被史学界公认具有较高史料价值的《海东逸史》(明未造民翁洲老民)、《鲁之春秋》(李聿求)、《国朝汉学师承记》(江藩)、《国朝先正事略》(李元度)等都记载黄宗羲与兵部侍郎冯京第“乞师”日本之事。至于黄宗羲所遗著作中为何无参与“乞师”日本的明确记载,学者一般认可黄氏裔孙黄炳垕的揣测:“抑其时忌讳甚严,欲使起军、从亡、乞师诸大案冺没其迹,以避无妄之灾耶?”(《遗献梨洲公年谱叙》)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黄宗羲有“避仇”日本之行而绝无“乞师”日本之举。梁启超曾反驳全祖望的“己丑(顺治六年)乞师说”,指出,当时鲁监国政权为武将把持,黄宗羲感到抗清之志难伸,遂于顺治六年秋以清廷要“录其家口”为由,愤然出走,潜归故里。黄宗羲既然已经作出了这样的抉择,何以事隔不足两月,却又返回舟山奉使日本?这在情理上讲不通。如此轻于去就,观黄氏一生行事,也全然不符。因此,全氏所说的这一年黄宗羲有“乞师”日本之行是不可信的。不少学者认同梁氏的分析,并指出全氏的考辨有不少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如,全祖望据以判定黄宗羲东渡时间的“冯京第两度乞师日本”之说,虽屡见于他的《梨洲先生神道碑文》、《冯京第墓碑》及《浮光杯诗注》等文,但始终未见他指出立说的史料来源。而且,同样出自他手笔的《张苍水年谱》,述及冯京第东渡日本事,却仅有顺治四年一次,并无顺治六年二度乞师之举。因此,在未找到确凿依据之前,不能轻信全氏“乞师说”。而较为可信的正是黄宗羲本人所作的《避地赋》,因为此赋中叙述东渡日本的文字,是黄宗羲现存遗著中唯一涉及自己之处。《避地赋》中,黄宗羲对“避仇”的时间(被阮大才铖斥为党人之时)和原因(为避党祸)的交待是比较明确的。如赋中所云;“遂狺狺骂为党人兮,祸复丛夫俊及。……我亦何罪何辜兮,窃独罹此横流。”再从该赋写作的背景来看,此赋大致写于康熙十三、四年间(1674至1675年),当时,正值三藩乱起,波及浙江。为避兵祸,黄宗羲奉母转徙四方。抚今追昔而作此赋,对入清以来的30余年间自己的避地生涯作了如实的书写。昔之避党祸,此时避干戈,今昔之事相联系,正说明其当年东行日本“避仇”之事是肯定无疑的。
“乞师”与“避仇”两说孰是,至今未有定论,另有学者对两说持“存疑”态度(如谢国桢之《黄梨洲学谱》和一些日本学者),因此更加深了人们的疑惑,以致今人论著或介绍性文章中,或持“乞师说”,或主“避仇说”,亦不乏持两可说,致使黄宗羲因何东渡日本这个问题成为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