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7月签的合同3年,是一家国有企业,到现在已经1年,因为工作不顺心,想辞职。
我想问的是,在我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后,公司要求交违约金(5w)这样算合法?劳动法不是规定只要提前通知就不算违约了,不需要交违约金了(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如果辞职后,我想把我的户口和档案打回原籍应该怎么办理,档案是自己带回家里的人才市场还是公司以机要方式寄回去?
还有在这工作的一年时间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处理,(我想去另外一个城市)
请教各位达人,谢谢
在我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后,公司要求交违约金(5w)这样算合法?
:只要没有专项培训和竞业协议约定,就不存在违约金。
劳动法不是规定只要提前通知就不算违约了,不需要交违约金了(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如果辞职后,我想把我的户口和档案打回原籍应该怎么办理,档案是自己带回家里的人才市场还是公司以机要方式寄回去?
:是的,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了,辞职就不算违约。
关键是户口,要有你原籍公安机关的《户口准迁证》这边才能开《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回去了,凭新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以把档案交户口地人才中心代管了。
还有在这工作的一年时间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处理,(我想去另外一个城市)
:目前,社会保险还不能异地迁移,只能是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