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影响详细点春秋以前,实行井田制。天子将土地分封给诸侯臣下,诸侯臣下对受封土地(即“井田”,又称公田)只有使用权,不得转让买卖。有些奴隶主贵族除了受封的公田外,还驱使奴隶开垦荒地,称为“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私田上的产品,不向国君交纳。到了春秋时期,随着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使用,生产力水平大为提高,因而私田开垦越来越多。春秋后期,鲁国规定,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这就在实质上默认了私田主人对私田的所有权。此后,一些贵族把公田也化为私田,并逐渐改变了剥削方式,让种田的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自己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奴隶主贵族逐渐转变成封建地主,原来耕种井田的奴隶转变成农民。这种新的剥削方式,就是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到了战国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步代替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新兴地主阶级力量逐步强大,他们要求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建立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发展封建经济。在新兴地主阶级的推动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展开“变法”运动,其中,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效果最为显著。商鞅(约前390-前338),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前365年左右,商鞅到了魏国,在相国公叔痤的门下任中庶子。公叔痤看中了商鞅的才能,向魏惠王举荐商鞅,但魏惠王未予理睬。公叔痤死后,商鞅闻秦孝公征求“有能出奇计强秦者”,于是到了秦国。商鞅向秦孝公建议“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富国强兵,成就霸王之业。秦孝公赞成商鞅的意见,于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正式实行变法。为了加强专制统治,商鞅首先施行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将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十”为编制,登记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此外,还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临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商鞅还推行了重农抑商的政策,即所谓“困末作而利本事”。他规定:凡努力于耕织而生产粟帛多的人,可以免除本身徭役;凡经营商业、图谋末利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婢。通过初步变法,秦国“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军事力量日趋增强。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又进一步在经济、政治领域进行变法。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政策是“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所谓“阡陌”是指“井田”中间的灌溉渠道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的井田的界限。新法规定开封疆阡陌,从法律上革除了井田制度。允许人们开荒,可以占为私有,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解除了对生产力的束缚,促进了新的发展。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吏。商鞅通过县的设置,将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了中央,从而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此外,商鞅在前344年,颁布了标准的度量衡器,统一了国内的度量衡。为了便于秦国向东扩展势力,商鞅又经营了地处渭河平原中心而又物产丰富、交通方便的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公元前350年,秦将国都从雍迁到咸阳。商鞅变法,遭到了保守贵族的顽强反抗。新法初行时,连太子驷也不遵守。商鞅“劓”、“黥”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保证了新法的贯彻执行,终于使得秦国一跃而成为“家给人足”,“乡邑大治”,“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商鞅因功而受封得于(今河南内乡县东)、商(今陕西商县东南)之地15邑,号为商君。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为秦惠文王。公子虔诬告商鞅谋反,惠文王派遣官吏捕拿商鞅。商鞅逃到自己的封邑——商,征兵反抗。不久,兵败被俘,被车裂而死。商鞅在秦国掌权二十余年,他的新法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得到较为彻底的推行。惠王即位后,商鞅虽然遭车裂,但新法未变,最终实现了秦由落后变强盛的巨大飞跃。1.经济繁荣,军力强大。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当时先进的富强国家。由于新法鼓励农耕,使秦国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出现了“家给人足”的局面。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秦国新法十年,秦民大悦,路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成为第一大强国”。同时,由于推崇战功,使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统一度量衡,使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推动了商品交换。县制、爵制以及什伍连坐制等的推行,虽有压制人民的一面,但给民众带来某种安定,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富国强兵。2.天下人才汇集于秦。由于商鞅变法,秦国强大,经济繁荣,天下济世之才广集到秦。秦出现了吸收和使用外国人才的高潮,高级官员多由外国人才充任。比如武王、昭王两代先后为相者13人,其中12人非秦人。秦国还形成了一套吸收、使用外国人才的制度即客卿制度,造就了清明吏治。著名思想家荀况对此描写说,“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朝廷“听决百事不留,怡然如无治者”。3.军事胜利,领土扩张,国力增强。商鞅变法使秦国的对外战争也取得了重大胜利,领土扩张,国力进一步增加,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落后被动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长期“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的局面,提高了秦国在诸侯国之间的地位。总之,商鞅变法在秦国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里程碑,使一个“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的新秦国,出现在中国西部大地上,对以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1,司马迁:“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2.苏轼在给宋神宗的上书中说:“惟商鞅变法不顾人言,骤至富强,亦以召怨天下……虽得天下,旋踵灭亡。”商鞅变法的深远影响是与其变法改革的前提条件密不可分的,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势必有利于加深我们对秦国统一天下的了解,增强我们对封建社会本质的认识.商鞅变法的前提条件是:变法是在先进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秦国求贤变法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商鞅坚定的变法思想之下产生的.商鞅变法深远的历史影响主要是:建立了较完善的封建专制的行政机构,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沉重打击了领主贵族,扶植了新兴地主阶级,推动了历史向前发展;改变了泰国的旧习陋俗,促进了泰国与中原地区人民心理上的平和.最重要的影响是耕战制度把整个国家整合成一部高效的战争机器其整个国家的动员能力在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商鞅变法的影响详细点最重要的影响是耕战制度把整个国家整合成一部高效的战争机器其整个国家的动员能力在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商鞅变法的深远影响是与其变法改革的前提条件密不可分的,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势必有利于加深我们对秦国统一天下的了解,增强我们对封建社会本质的认识.商鞅变法的前提条件是:变法是在先进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秦国求贤变法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商鞅坚定的变法思想之下产生的.商鞅变法深远的历史影响主要是:建立了较完善的封建专制的行政机构,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沉重打击了领主贵族,扶植了新兴地主阶级,推动了历史向前发展;改变了泰国的旧习陋俗,促进了泰国与中原地区人民心理上的平和.春秋以前,实行井田制。天子将土地分封给诸侯臣下,诸侯臣下对受封土地(即“井田”,又称公田)只有使用权,不得转让买卖。有些奴隶主贵族除了受封的公田外,还驱使奴隶开垦荒地,称为“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私田上的产品,不向国君交纳。到了春秋时期,随着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使用,生产力水平大为提高,因而私田开垦越来越多。春秋后期,鲁国规定,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这就在实质上默认了私田主人对私田的所有权。此后,一些贵族把公田也化为私田,并逐渐改变了剥削方式,让种田的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自己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奴隶主贵族逐渐转变成封建地主,原来耕种井田的奴隶转变成农民。这种新的剥削方式,就是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到了战国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步代替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新兴地主阶级力量逐步强大,他们要求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建立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发展封建经济。在新兴地主阶级的推动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展开“变法”运动,其中,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效果最为显著。商鞅(约前390-前338),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前365年左右,商鞅到了魏国,在相国公叔痤的门下任中庶子。公叔痤看中了商鞅的才能,向魏惠王举荐商鞅,但魏惠王未予理睬。公叔痤死后,商鞅闻秦孝公征求“有能出奇计强秦者”,于是到了秦国。商鞅向秦孝公建议“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富国强兵,成就霸王之业。秦孝公赞成商鞅的意见,于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正式实行变法。为了加强专制统治,商鞅首先施行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将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十”为编制,登记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此外,还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临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商鞅还推行了重农抑商的政策,即所谓“困末作而利本事”。他规定:凡努力于耕织而生产粟帛多的人,可以免除本身徭役;凡经营商业、图谋末利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婢。通过初步变法,秦国“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军事力量日趋增强。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又进一步在经济、政治领域进行变法。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政策是“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所谓“阡陌”是指“井田”中间的灌溉渠道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的井田的界限。新法规定开封疆阡陌,从法律上革除了井田制度。允许人们开荒,可以占为私有,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解除了对生产力的束缚,促进了新的发展。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吏。商鞅通过县的设置,将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了中央,从而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此外,商鞅在前344年,颁布了标准的度量衡器,统一了国内的度量衡。为了便于秦国向东扩展势力,商鞅又经营了地处渭河平原中心而又物产丰富、交通方便的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公元前350年,秦将国都从雍迁到咸阳。商鞅变法,遭到了保守贵族的顽强反抗。新法初行时,连太子驷也不遵守。商鞅“劓”、“黥”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保证了新法的贯彻执行,终于使得秦国一跃而成为“家给人足”,“乡邑大治”,“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商鞅因功而受封得于(今河南内乡县东)、商(今陕西商县东南)之地15邑,号为商君。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为秦惠文王。公子虔诬告商鞅谋反,惠文王派遣官吏捕拿商鞅。商鞅逃到自己的封邑——商,征兵反抗。不久,兵败被俘,被车裂而死。商鞅在秦国掌权二十余年,他的新法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得到较为彻底的推行。惠王即位后,商鞅虽然遭车裂,但新法未变,最终实现了秦由落后变强盛的巨大飞跃。1.经济繁荣,军力强大。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当时先进的富强国家。由于新法鼓励农耕,使秦国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出现了“家给人足”的局面。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秦国新法十年,秦民大悦,路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成为第一大强国”。同时,由于推崇战功,使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统一度量衡,使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推动了商品交换。县制、爵制以及什伍连坐制等的推行,虽有压制人民的一面,但给民众带来某种安定,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富国强兵。2.天下人才汇集于秦。由于商鞅变法,秦国强大,经济繁荣,天下济世之才广集到秦。秦出现了吸收和使用外国人才的高潮,高级官员多由外国人才充任。比如武王、昭王两代先后为相者13人,其中12人非秦人。秦国还形成了一套吸收、使用外国人才的制度即客卿制度,造就了清明吏治。著名思想家荀况对此描写说,“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朝廷“听决百事不留,怡然如无治者”。3.军事胜利,领土扩张,国力增强。商鞅变法使秦国的对外战争也取得了重大胜利,领土扩张,国力进一步增加,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落后被动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长期“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的局面,提高了秦国在诸侯国之间的地位。总之,商鞅变法在秦国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里程碑,使一个“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的新秦国,出现在中国西部大地上,对以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1,司马迁:“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2.苏轼在给宋神宗的上书中说:“惟商鞅变法不顾人言,骤至富强,亦以召怨天下……虽得天下,旋踵灭亡。”商鞅变法的影响详细点春秋以前,实行井田制。天子将土地分封给诸侯臣下,诸侯臣下对受封土地(即“井田”,又称公田)只有使用权,不得转让买卖。有些奴隶主贵族除了受封的公田外,还驱使奴隶开垦荒地,称为“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私田上的产品,不向国君交纳。到了春秋时期,随着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使用,生产力水平大为提高,因而私田开垦越来越多。春秋后期,鲁国规定,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这就在实质上默认了私田主人对私田的所有权。此后,一些贵族把公田也化为私田,并逐渐改变了剥削方式,让种田的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自己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奴隶主贵族逐渐转变成封建地主,原来耕种井田的奴隶转变成农民。这种新的剥削方式,就是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到了战国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步代替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新兴地主阶级力量逐步强大,他们要求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建立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发展封建经济。在新兴地主阶级的推动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展开“变法”运动,其中,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效果最为显著。商鞅(约前390-前338),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前365年左右,商鞅到了魏国,在相国公叔痤的门下任中庶子。公叔痤看中了商鞅的才能,向魏惠王举荐商鞅,但魏惠王未予理睬。公叔痤死后,商鞅闻秦孝公征求“有能出奇计强秦者”,于是到了秦国。商鞅向秦孝公建议“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富国强兵,成就霸王之业。秦孝公赞成商鞅的意见,于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正式实行变法。为了加强专制统治,商鞅首先施行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将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十”为编制,登记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此外,还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临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商鞅还推行了重农抑商的政策,即所谓“困末作而利本事”。他规定:凡努力于耕织而生产粟帛多的人,可以免除本身徭役;凡经营商业、图谋末利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婢。通过初步变法,秦国“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军事力量日趋增强。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又进一步在经济、政治领域进行变法。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政策是“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所谓“阡陌”是指“井田”中间的灌溉渠道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的井田的界限。新法规定开封疆阡陌,从法律上革除了井田制度。允许人们开荒,可以占为私有,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解除了对生产力的束缚,促进了新的发展。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吏。商鞅通过县的设置,将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了中央,从而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此外,商鞅在前344年,颁布了标准的度量衡器,统一了国内的度量衡。为了便于秦国向东扩展势力,商鞅又经营了地处渭河平原中心而又物产丰富、交通方便的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公元前350年,秦将国都从雍迁到咸阳。商鞅变法,遭到了保守贵族的顽强反抗。新法初行时,连太子驷也不遵守。商鞅“劓”、“黥”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保证了新法的贯彻执行,终于使得秦国一跃而成为“家给人足”,“乡邑大治”,“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商鞅因功而受封得于(今河南内乡县东)、商(今陕西商县东南)之地15邑,号为商君。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为秦惠文王。公子虔诬告商鞅谋反,惠文王派遣官吏捕拿商鞅。商鞅逃到自己的封邑——商,征兵反抗。不久,兵败被俘,被车裂而死。商鞅在秦国掌权二十余年,他的新法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得到较为彻底的推行。惠王即位后,商鞅虽然遭车裂,但新法未变,最终实现了秦由落后变强盛的巨大飞跃。1.经济繁荣,军力强大。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当时先进的富强国家。由于新法鼓励农耕,使秦国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出现了“家给人足”的局面。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秦国新法十年,秦民大悦,路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成为第一大强国”。同时,由于推崇战功,使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统一度量衡,使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推动了商品交换。县制、爵制以及什伍连坐制等的推行,虽有压制人民的一面,但给民众带来某种安定,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富国强兵。2.天下人才汇集于秦。由于商鞅变法,秦国强大,经济繁荣,天下济世之才广集到秦。秦出现了吸收和使用外国人才的高潮,高级官员多由外国人才充任。比如武王、昭王两代先后为相者13人,其中12人非秦人。秦国还形成了一套吸收、使用外国人才的制度即客卿制度,造就了清明吏治。著名思想家荀况对此描写说,“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朝廷“听决百事不留,怡然如无治者”。3.军事胜利,领土扩张,国力增强。商鞅变法使秦国的对外战争也取得了重大胜利,领土扩张,国力进一步增加,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落后被动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长期“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的局面,提高了秦国在诸侯国之间的地位。总之,商鞅变法在秦国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里程碑,使一个“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的新秦国,出现在中国西部大地上,对以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1,司马迁:“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2.苏轼在给宋神宗的上书中说:“惟商鞅变法不顾人言,骤至富强,亦以召怨天下……虽得天下,旋踵灭亡。”商鞅变法的深远影响是与其变法改革的前提条件密不可分的,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势必有利于加深我们对秦国统一天下的了解,增强我们对封建社会本质的认识.商鞅变法的前提条件是:变法是在先进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秦国求贤变法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商鞅坚定的变法思想之下产生的.商鞅变法深远的历史影响主要是:建立了较完善的封建专制的行政机构,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沉重打击了领主贵族,扶植了新兴地主阶级,推动了历史向前发展;改变了泰国的旧习陋俗,促进了泰国与中原地区人民心理上的平和.最重要的影响是耕战制度把整个国家整合成一部高效的战争机器其整个国家的动员能力在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商鞅变法的影响详细点春秋以前,实行井田制。天子将土地分封给诸侯臣下,诸侯臣下对受封土地(即“井田”,又称公田)只有使用权,不得转让买卖。有些奴隶主贵族除了受封的公田外,还驱使奴隶开垦荒地,称为“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私田上的产品,不向国君交纳。到了春秋时期,随着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使用,生产力水平大为提高,因而私田开垦越来越多。春秋后期,鲁国规定,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这就在实质上默认了私田主人对私田的所有权。此后,一些贵族把公田也化为私田,并逐渐改变了剥削方式,让种田的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自己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奴隶主贵族逐渐转变成封建地主,原来耕种井田的奴隶转变成农民。这种新的剥削方式,就是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到了战国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步代替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新兴地主阶级力量逐步强大,他们要求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建立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发展封建经济。在新兴地主阶级的推动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展开“变法”运动,其中,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效果最为显著。商鞅(约前390-前338),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前365年左右,商鞅到了魏国,在相国公叔痤的门下任中庶子。公叔痤看中了商鞅的才能,向魏惠王举荐商鞅,但魏惠王未予理睬。公叔痤死后,商鞅闻秦孝公征求“有能出奇计强秦者”,于是到了秦国。商鞅向秦孝公建议“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富国强兵,成就霸王之业。秦孝公赞成商鞅的意见,于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正式实行变法。为了加强专制统治,商鞅首先施行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将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十”为编制,登记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此外,还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临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商鞅还推行了重农抑商的政策,即所谓“困末作而利本事”。他规定:凡努力于耕织而生产粟帛多的人,可以免除本身徭役;凡经营商业、图谋末利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婢。通过初步变法,秦国“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军事力量日趋增强。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又进一步在经济、政治领域进行变法。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政策是“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所谓“阡陌”是指“井田”中间的灌溉渠道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的井田的界限。新法规定开封疆阡陌,从法律上革除了井田制度。允许人们开荒,可以占为私有,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解除了对生产力的束缚,促进了新的发展。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吏。商鞅通过县的设置,将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了中央,从而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此外,商鞅在前344年,颁布了标准的度量衡器,统一了国内的度量衡。为了便于秦国向东扩展势力,商鞅又经营了地处渭河平原中心而又物产丰富、交通方便的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公元前350年,秦将国都从雍迁到咸阳。商鞅变法,遭到了保守贵族的顽强反抗。新法初行时,连太子驷也不遵守。商鞅“劓”、“黥”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保证了新法的贯彻执行,终于使得秦国一跃而成为“家给人足”,“乡邑大治”,“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商鞅因功而受封得于(今河南内乡县东)、商(今陕西商县东南)之地15邑,号为商君。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为秦惠文王。公子虔诬告商鞅谋反,惠文王派遣官吏捕拿商鞅。商鞅逃到自己的封邑——商,征兵反抗。不久,兵败被俘,被车裂而死。商鞅在秦国掌权二十余年,他的新法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得到较为彻底的推行。惠王即位后,商鞅虽然遭车裂,但新法未变,最终实现了秦由落后变强盛的巨大飞跃。1.经济繁荣,军力强大。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当时先进的富强国家。由于新法鼓励农耕,使秦国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出现了“家给人足”的局面。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秦国新法十年,秦民大悦,路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成为第一大强国”。同时,由于推崇战功,使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统一度量衡,使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推动了商品交换。县制、爵制以及什伍连坐制等的推行,虽有压制人民的一面,但给民众带来某种安定,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富国强兵。2.天下人才汇集于秦。由于商鞅变法,秦国强大,经济繁荣,天下济世之才广集到秦。秦出现了吸收和使用外国人才的高潮,高级官员多由外国人才充任。比如武王、昭王两代先后为相者13人,其中12人非秦人。秦国还形成了一套吸收、使用外国人才的制度即客卿制度,造就了清明吏治。著名思想家荀况对此描写说,“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朝廷“听决百事不留,怡然如无治者”。3.军事胜利,领土扩张,国力增强。商鞅变法使秦国的对外战争也取得了重大胜利,领土扩张,国力进一步增加,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落后被动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长期“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的局面,提高了秦国在诸侯国之间的地位。总之,商鞅变法在秦国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里程碑,使一个“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的新秦国,出现在中国西部大地上,对以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1,司马迁:“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2.苏轼在给宋神宗的上书中说:“惟商鞅变法不顾人言,骤至富强,亦以召怨天下……虽得天下,旋踵灭亡。”商鞅变法的深远影响是与其变法改革的前提条件密不可分的,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势必有利于加深我们对秦国统一天下的了解,增强我们对封建社会本质的认识.商鞅变法的前提条件是:变法是在先进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秦国求贤变法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商鞅坚定的变法思想之下产生的.商鞅变法深远的历史影响主要是:建立了较完善的封建专制的行政机构,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沉重打击了领主贵族,扶植了新兴地主阶级,推动了历史向前发展;改变了泰国的旧习陋俗,促进了泰国与中原地区人民心理上的平和.最重要的影响是耕战制度把整个国家整合成一部高效的战争机器其整个国家的动员能力在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商鞅变法的影响详细点春秋以前,实行井田制。天子将土地分封给诸侯臣下,诸侯臣下对受封土地(即“井田”,又称公田)只有使用权,不得转让买卖。有些奴隶主贵族除了受封的公田外,还驱使奴隶开垦荒地,称为“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私田上的产品,不向国君交纳。到了春秋时期,随着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使用,生产力水平大为提高,因而私田开垦越来越多。春秋后期,鲁国规定,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这就在实质上默认了私田主人对私田的所有权。此后,一些贵族把公田也化为私田,并逐渐改变了剥削方式,让种田的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自己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奴隶主贵族逐渐转变成封建地主,原来耕种井田的奴隶转变成农民。这种新的剥削方式,就是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到了战国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步代替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新兴地主阶级力量逐步强大,他们要求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建立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发展封建经济。在新兴地主阶级的推动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展开“变法”运动,其中,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效果最为显著。商鞅(约前390-前338),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前365年左右,商鞅到了魏国,在相国公叔痤的门下任中庶子。公叔痤看中了商鞅的才能,向魏惠王举荐商鞅,但魏惠王未予理睬。公叔痤死后,商鞅闻秦孝公征求“有能出奇计强秦者”,于是到了秦国。商鞅向秦孝公建议“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富国强兵,成就霸王之业。秦孝公赞成商鞅的意见,于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正式实行变法。为了加强专制统治,商鞅首先施行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将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十”为编制,登记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此外,还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临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商鞅还推行了重农抑商的政策,即所谓“困末作而利本事”。他规定:凡努力于耕织而生产粟帛多的人,可以免除本身徭役;凡经营商业、图谋末利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婢。通过初步变法,秦国“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军事力量日趋增强。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又进一步在经济、政治领域进行变法。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政策是“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所谓“阡陌”是指“井田”中间的灌溉渠道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的井田的界限。新法规定开封疆阡陌,从法律上革除了井田制度。允许人们开荒,可以占为私有,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解除了对生产力的束缚,促进了新的发展。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吏。商鞅通过县的设置,将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了中央,从而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此外,商鞅在前344年,颁布了标准的度量衡器,统一了国内的度量衡。为了便于秦国向东扩展势力,商鞅又经营了地处渭河平原中心而又物产丰富、交通方便的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公元前350年,秦将国都从雍迁到咸阳。商鞅变法,遭到了保守贵族的顽强反抗。新法初行时,连太子驷也不遵守。商鞅“劓”、“黥”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保证了新法的贯彻执行,终于使得秦国一跃而成为“家给人足”,“乡邑大治”,“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商鞅因功而受封得于(今河南内乡县东)、商(今陕西商县东南)之地15邑,号为商君。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为秦惠文王。公子虔诬告商鞅谋反,惠文王派遣官吏捕拿商鞅。商鞅逃到自己的封邑——商,征兵反抗。不久,兵败被俘,被车裂而死。商鞅在秦国掌权二十余年,他的新法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得到较为彻底的推行。惠王即位后,商鞅虽然遭车裂,但新法未变,最终实现了秦由落后变强盛的巨大飞跃。1.经济繁荣,军力强大。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当时先进的富强国家。由于新法鼓励农耕,使秦国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出现了“家给人足”的局面。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秦国新法十年,秦民大悦,路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成为第一大强国”。同时,由于推崇战功,使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统一度量衡,使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推动了商品交换。县制、爵制以及什伍连坐制等的推行,虽有压制人民的一面,但给民众带来某种安定,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富国强兵。2.天下人才汇集于秦。由于商鞅变法,秦国强大,经济繁荣,天下济世之才广集到秦。秦出现了吸收和使用外国人才的高潮,高级官员多由外国人才充任。比如武王、昭王两代先后为相者13人,其中12人非秦人。秦国还形成了一套吸收、使用外国人才的制度即客卿制度,造就了清明吏治。著名思想家荀况对此描写说,“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朝廷“听决百事不留,怡然如无治者”。3.军事胜利,领土扩张,国力增强。商鞅变法使秦国的对外战争也取得了重大胜利,领土扩张,国力进一步增加,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落后被动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长期“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的局面,提高了秦国在诸侯国之间的地位。总之,商鞅变法在秦国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里程碑,使一个“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的新秦国,出现在中国西部大地上,对以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1,司马迁:“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2.苏轼在给宋神宗的上书中说:“惟商鞅变法不顾人言,骤至富强,亦以召怨天下……虽得天下,旋踵灭亡。”商鞅变法的深远影响是与其变法改革的前提条件密不可分的,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势必有利于加深我们对秦国统一天下的了解,增强我们对封建社会本质的认识.商鞅变法的前提条件是:变法是在先进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秦国求贤变法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商鞅坚定的变法思想之下产生的.商鞅变法深远的历史影响主要是:建立了较完善的封建专制的行政机构,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沉重打击了领主贵族,扶植了新兴地主阶级,推动了历史向前发展;改变了泰国的旧习陋俗,促进了泰国与中原地区人民心理上的平和.最重要的影响是耕战制度把整个国家整合成一部高效的战争机器其整个国家的动员能力在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