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广州美的(电冰箱)公司上班,销售冰箱的,在离职前一个月向美的公司领导申请离职,结果我离职以后公司不给我发工资!!说公司不知道,我是自动离开的所以不给我发工资,请问朋友们我怎么办??已经过去半年了,因家里有事情一直没有来的急追讨,而且也不在广州了,我可以怎么办??大家帮帮我可以吗??
解决这个问题,无论是你还是广州美的(电冰箱)公司都需要用证据说话:
1、作为当事人的你“在离职前一个月向美的公司领导申请离职”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但关键是你如何证明你确实履行了提前告知义务呢?!
2、广州美的(电冰箱)公司不给你发工资,理由是公司不知道你曾向领导申请过离职,那么广州美的(电冰箱)公司就必须提供因你擅自离职而作出相应处理的证据,处理这种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相对而言,由广州美的(电冰箱)公司举证你擅自离职而不发工资,远比由你自己举证曾向公司高层申请过离职有利。故建议你要么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处罚;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