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们一个保安在督察车间纪律的时候,发现一个员工在玩手机,于是没收了。
但是当他还给那员工的时候,手机屏幕已经坏掉了,只好由我们企管部拿到专修店去修理,那这个修理费用由谁来负责?
那个员工说手机被拿走前是好的,也有证人。
保安说拿走才这么会时间,他也没动过手机。
所以现在都搞不清楚怎么处理这个事情了,请教各位法律专家。
1.保安收缴手机的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产生的损失由公司负责。
2.员工手机在收缴时是否损坏,应该由公司证明。因为公司在收缴手机的时候应当参照行政机关《政府部门》收缴物品的程序,开具相关扣押单--记录手机新旧情况。
3.如果保安在收缴员工手机时没有开具扣押单,那么手机屏幕坏掉由公司赔偿,至于保安需不需要承担收缴不当的责任,由公司处理。
找公司领导.
既然保安是在督察车间纪律的时候,因发现该员工在玩手机,而予以没收的,那就意味着手机是在正常使用的,否则保安用什么证据证明该员工的违纪行为呢?!
保安“拿走才这么会时间,他也没动过手机”的说法,有悖手机从正常使用到屏幕损坏的事实,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保安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问题,企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应该由公司方面承担责任,保安是职务行为,是代表公司的,因公司的行为造成手机损坏,当然由公司赔偿。
把他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