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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洗钱规模究竟有多大,一直没有准确的说法。
中国人民银行不久前发布的《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透露:2005年,我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对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等信息进行分析和甄别,共移交可疑交易线索533份,涉及人民币793.51亿元。实际上,这只是我国“黑钱”巨大而神秘的冰山一角。
图/张骊浔
今年1-3月,中央财经大学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通过对全国27个省市区金融系统进行调查,推算得出:我国2005年洗钱规模为7223亿元左右。其中,多数“黑钱”主要是通过实业经营进行“漂白”。
“黑钱”来自何方
“黑钱”不是凭空而来的,隐蔽型经济是“黑钱”滋生的土壤。非正规生产、地下生产和非法生产都是隐蔽型经济的范畴。“黑钱”的多少主要取决于隐蔽型经济规模的大小。
计算隐蔽型经济收入规模最直观的办法是考察居民收支。在国民收入中,居民部门收支应该是基本平衡的。如果支出大于收入,则表明居民部门存在一定规模的隐蔽型经济收入。在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所调查的27个省份中,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合计89672亿元,消费支出、投资和货币储蓄总额为104634亿元,资金运用大于资金来源14962亿元。以此推算,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居民的隐蔽型经济收入为17198亿元左右。鉴于2005年全国被调查的27个省份居民平均储蓄率为42%,也就是说,隐蔽型经济收入17198亿元中将有42%左右用于储蓄,这部分货币资金则需要进行“漂白”。由此可断定,2005年洗钱规模为7223亿元左右。
银行的从业人员大都了解,隐蔽型经济收入与现金交易可谓形影不离。隐蔽型经济活动形成的大额收入通过各种形式转化为合法的收入,无论是大额提现还是储蓄都会引发现金投放的异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