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现在中国社会的特殊现象,他们是城市的建设者。但是由于农民工自身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原因,每年都有农民工因为索要自己的工钱而发生很多悲剧。温总理帮农民工讨薪足以证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面对包工头有钱不给的行为,农民工如何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而索要应该属于自己的工资呢?这个问题真是让人伤脑筋呀!望各位给点建议,本人在此谢过了!
农民工确实是弱势群体,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农民工朋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提醒这个很重要),最好经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如:县或区的劳动保障局,乡镇的劳动保障所)鉴证备案。这样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请求政府部门帮助或根据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寻求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