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讯问笔录头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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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受害人报案的明显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由于审批等原因没来得及在传唤前立案),在立案前传唤嫌疑人到案能否直接就使用讯问笔录头?

在立案前传唤嫌疑人到案不能直接就使用讯问笔录,应为询问笔录。

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讯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证据的作用。

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虽然有共同之处,但是,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一是含义不同;

二是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 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

三是问话对象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

四是适用范 围不同,讯问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询问笔录则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讯问笔录是在刑事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的刑事侦查手段,因此,制作讯问笔录一般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除非查明事实后撤案)。

不论是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只要没有成立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该笔录都只是调查资料,不会存档,如果案件成立,就要作为证据材料存档。也就是说,是否对将来参军,录警以及考公务员影响,取决于案件是否成立。

对于受害人报案的明显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由于审批等原因没来得及在传唤前立案),在立案前传唤嫌疑人到案能否直接就使用讯问笔录头?

··本人认为---不行。

但,可以用---询问笔录头。

因为,讯问,已经是侦讯的意思,不符合罪行法定、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

先看看两个定义——

讯问笔录 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

询问笔录 又称“询问证人笔录”, 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

这两种笔录头的适用对象是不同的。前者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后者的适用对象是证人或被害人。这是泾渭分明的,是不可以替代或混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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