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关注一些关于法律方面的现实案例:
很多受害者当事人或其家属把伤害他人者告上法庭,希望能得到一定的经济上的补偿。
法律确实很公正:判被告给原告一定的经济补偿。可原告就是没钱,只有命一条!
那请问:当被告无力执行法院的宣判时,原告这时能得到什么?这和不打官司在经济补偿上有什么区别?岂不是让受害人及其家属,更加痛不欲生啊?!
是不是,所有施暴者,只要没钱,就可以不赔?!
请问:判了又无力执行和不判有什么区别?
区别不大,多了个有法律效力的白条
如果加害者缺失没有物质财产可低,只能是判了白判。打了白打,判刑而得不到经济补偿。就是死了也是如此,只判刑无经济赔偿。
是不是,所有施暴者,只要没钱,就可以不赔?!
请问:判了又无力执行和不判有什么区别?
:加害人只要没钱,就丧失了履行能力。也就是说,不是不赔,而是没能力赔,如同人们调侃的那样,等于打了法律的白条。但是,判了又无力执行和不判有一定的区别。判了而无力执行从法理上说是中止,一旦加害人将来有了履行能力,受害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判决。若不履行,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不判,是由于受害人没有起诉造成,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就难以保护了。判了,如果加害人的亲属愿意积极赔偿,一般会减轻加害人的刑罚。这就鼓励了加害人亲属积极赔偿,以抚慰受害人。当然,如果加害人被执行了死刑,那就没什么区别了。
一个是没法赔!另一个是不赔!两者相差巨大!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法院的判决是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经过法定程序审理后依法作出的法律文书,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在刑事诉讼中,法院的判决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所以不存在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而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经常有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予执行或者不全面执行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对方当事人可以持已生效的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自己义务部分的财产。
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不仅仅只是一个强制执行的问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