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民事判决是2006年的(是在债务人死后起诉的),现在有可执行的标的--即该债务人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共8万元。问题是自从打官司起死者家属就一直躲避债务,虽然我官司胜诉,但根本找不到死者家属,他们更拒绝在住房补贴申请表上签字,更拒绝出示债务人的死亡证明,致使单位不能上报债务人的住房补贴,所以这俩笔款项都无法执行(执行法官说死者家属不填表就无法执行),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怎办?
请高人指点
可以拿着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有一个民事判决是2006年的(是在债务人死后起诉的),现在有可执行的标的--即该债务人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共8万元。问题是自从打官司起死者家属就一直躲避债务,虽然我官司胜诉,但根本找不到死者家属,他们更拒绝在住房补贴申请表上签字,更拒绝出示债务人的死亡证明,致使单位不能上报债务人的住房补贴,所以这俩笔款项都无法执行(执行法官说死者家属不填表就无法执行),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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