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这里做了一个多月。想走了但是那里走是不管什么都要扣一半的工资的。人人都知那不合法。但是我没拿过工资,无法证明自己的工资是多少。要是给扣也没证据。听说单位不买社保是不是要罚款的。他这全都没买。我没资格要他买,但我想用这个要他给我结清工资不知行不行。我能不能去要求查他。
无论是否有劳动合同,只要你能证明你在那里工作过,就可以适用劳动法。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通知书。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人。不用他答应。这是法律给你的权利。他要据此扣钱。你可索要赔偿。
工资证明,可以采用同岗方工式证明。即你们单位同岗人员什么工资。
国家法律规定,社保属于强制交纳的险种,如果不交纳,是要受处罚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现在连农民工都有社保,必须举报这种奸商。
按你的描述,单位可能涉及三方面的违法:
1. .....扣一半工资.
2. "无法证明自己的工资是多少" 是不是没签劳动合同?
3. 单位不买社保", 社保是依法缴纳,不是买.
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反映,各局都有调解机构,他们会让单位来人当着他们的面和你谈. 你既然想走,就不用怕.
是
你进的是老板厂还是国营企业? 你进厂没签合就知道你是在私人企业了,有的厂有规定,做3个月才给买社保的,你不可以用这种方法来让他给你工资的。不过有一种方法你可以拿到钱,就是你可以请假一个多月(一直到发工资),到下个月自然的就拿到你的工资了。
你做一个月还想这想那,我干了16年都搞不到应得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