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要和我结婚,他以前是集体户口,我们结婚他户口必须迁到原藉,但是他们大队让签字说以后拆迁没有他的,什么都没有,他母亲也说没他的,怎么办,以后我们连房子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户口与房产没有必然关联,没有属于自己房产的人很多,并非只有你老公一个。
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集体户口人员不能结婚,结婚就必须从集体户口中迁出。因此,你老公单位的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至于你们结婚老公的户口必须迁到原藉,“他们大队让签字说以后拆迁没有他的,什么都没有,他母亲也说没他的”,并不意外,因为你老公的集体户口属于非农业户口,即使迁回原籍也仍然是非农业户口,村里(大队)怎么可能为不是农业户口的你老公分宅基地,支付拆迁补偿呢?!
唯一可能改变现状的只有一条路,就是设法让大队统一你老公的户口属性还原回农业户口,那时地有了,房子有了,拆迁补偿也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