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53岁想再婚,子女对这个没有抚养过自己的继母有赡养责任吗?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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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妈在我三岁的时候离开了人世。五岁的时候爸爸重新再娶了后妈,并且跟我后妈生育了一个儿子(即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现年23岁了。)爸爸和后妈一直感情不和,经常分居,但并没有离婚。如今我后妈跟我弟弟生活在另一个城市里,爸爸则独自一人在老家生活。我还有一个亲哥哥(已结婚),爸爸最近打电话来,他说喜欢了另一个女人,彼此认识几个月,现在两人已同居。爸爸说要带那个女人一起跟我哥哥嫂嫂生活。。。。

这事似乎有点荒唐,我们都不知如何是好。毕竟爸爸跟后妈虽然感情不好,但一直没有办理离婚。虽然我们也不怎么喜欢后妈,但后妈在我五岁的时候就嫁到我们家,对我们有抚养的恩情,弟弟跟我们的感情也还好,我们都不知怎样跟弟弟交待这件事情。现在爸爸说要带另一个女人过来住在一起,因为爸爸现在没有了工作。没有收入。我们该怎么做???如果这个女人搬来住在一起,那么我们需要赡养她吗?如果赶她走,爸爸又不肯。爸爸说跟她在一起觉得很轻松很快乐。。。。。还说大不了就跟后妈办理离婚,然后再娶现在的女人进门。。。。我们也希望爸爸晚年能过得快乐一点,但这样的家庭关系确实太复杂了。。。。。日后爸爸百年归老之后,我们又该如何对待这个女人呢????我现在脑子一片零乱。。。。。请大家给我意见,我该怎么做呢????(那女人的来历我们一概不知,也不知道她为了什么而跟爸爸在一起。)

肯定没有赡养义务。

由法律的角度看,你们对后妈有赡养的义务,但对于那个女人,没有赡养的义务!

如果你的父亲没有与你的后妈办理离婚手续就与现在的女子一起同居生活,那么你父亲的行为是触犯刑法的,可能会构成重婚罪。

而从民事法律关系上说,你父亲与现在的这个女子只是一个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们兄弟对这个女子是不负什么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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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关系视同收养关系。 继父母对于没有成年或者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尽了抚养义务的,继子女就有将来赡养继父母的法定义务。 没有形成这样的关系的,只是姻亲关系,没有法定权利义务。

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权力义务。

按法律讲,你没有义务管,但你如果管了,你少得好多病,看看刘善人讲的性理疗病吧

我现在苦恼的是:

1、该劝父亲离开新认识那个女人??还是劝父亲跟后妈离婚?

--暂且不方便劝告,但是有一点你必须和父亲说清楚:和后妈办理离婚手续之前,父亲不应该和那个新认识的女人生活!!!

2、弟弟跟我们感情一直还可以,该怎么跟他说爸爸有了新欢?他会不会因此痛恨爸爸??

--说吧,直接说明眼下你父亲的情形,或许你父亲和后妈离婚是双方的解脱。

3、新认识的女人要搬来我们家住,我们该怎么拒绝她??

--不方便直接拒绝!

但是有一点可以说出来:在你父亲和后妈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她(新女人)不应该来你们家生活,更不应该马上搬过来一起生活!!!否则于多方面都不好。

如果我们对她没有赡养责任,但她却跟我们住在一起?那怎么算得清啊?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眼下的实际状况,你肯定没有赡养那个新女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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