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三月在潍坊市被机器将右臂手指筋及神经割断,现在小指无知觉,其余手指仅能小范围活动,并且无力。还未申报工伤,医生说这种情况做不了伤残鉴定,请问我该如何索赔?能赔多少钱??
1、根据你的陈述,你因工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属于工伤的范围,依法可以要求单位为你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你自己同样可以提出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由专门的医疗机构负责鉴定,因此,就诊医生的说法不一定准确。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3、经劳动部门鉴定后,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具体内容以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标准确定,工伤后到得出伤残鉴定结论期间,由企业支付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就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机器将右臂手指筋及神经割断,现在小指无知觉,其余手指仅能小范围活动,并且无力。”属于工伤后遗症,应当做伤残鉴定。即使构不成伤残等级,也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因此,当务之急是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自己或单位申报工伤,然后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再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可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