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亲戚,今年70多岁了,是个文盲又是个法盲,在村里老人协会帮忙管理,有几个社会青年想租用村里的老人协会开办赌场,他们三个人当时根本没有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就同意了,大概收取了8000元左右的租金,不过所有的租金没有一分钱给自己,全部用作村老人协会的人情往来及日常开支,这样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场所、赌具、筹码、资金及设定赌博方式等组织赌博的犯罪行为。从犯罪构成的角度出发,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开设或合伙经营赌场的人即可构成本罪;开设赌场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但不论是否实际盈利;开设赌场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及他人财产利益;开设赌场罪的客观方面组织赌博开设供他人进行赌博的场所。
开设赌场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有实际场所的开设和在网络中开设两种,而无论是哪一种,为赌博者提供赌博的服务这个本质没有区别。开设赌场的人主要有三种盈利方式,一是收取场地或赌具使用费或直接抽头获利;二是直接参与赌博并操纵赌博获利;三是通过提供高息赌资获利。
开设赌场罪的行为人情节一般,则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