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是在我32岁的时候出生的。虽然是非婚的,但是计生办要以社会抚养费来征收?难道不用我自己一分钱来养育成人吗?再说我也就是一个孩子,我已经在07年登记结婚了,为什么计生办还没有发给我生育证?
这种官司其实都不好说有理没理的。
解释一下吧。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这项费用原来叫计划外生育费。
2002年,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变更计划外生育费名称的通知》(财规[2002]29号),“计划外生育费名称”变更为“社会抚养费”。
不知道你在哪个地区,以山西省的计生条例来说明。
第五十二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但未经批准生育的,征收1000元至3000元的社会抚养费。
这笔社会抚养费的用途是:
社会抚养费应当全部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待和奖励、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补贴等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贪污、挪用。
这玩意怎么说呢,真不算什么大事。但非婚生子总是不符合计生条例的。
打个比方吧,你说开车不带驾驶证算多大罪过呢?警察拦下你,你打个电话让家人把证送过来,不就有证了吗,但这也属于交通违章,罚你款,你也没啥话好说。
就打这么个比方吧,如果你能理解,当然是最好的了。有委屈想不通,也是正常的。
关于生育证,你应该是不用再领了,那是给怀孕的时候准备的,孕妇可以带齐证明文件去领取,生了孩子以后交给医院开出生证明,再交给派出所上户口(它是四联的),你都生完了,要那个就没有用了。
和计生办沟通一下,把独生子女证办了吧。
独生子女应该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无论他是否属于婚内生育。
你可以向当地媒体反映,他们应该很乐意为你这种没难度、有掌声的民生小事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