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问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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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玉溪市华宁县农村户口。 04年结婚在大理当时户口也迁移过,现在我在华宁县城买了房子,也在这里打工, 孩子要上学了, 我想把户口迁移到县城的某个居委会 请问相关知道的朋友帮忙解决,谢谢。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你是玉溪市华宁县农村户口,虽然04年结婚在大理当时户口也迁移过,现在把户口再重新迁回到在华宁县城购房所在地应该是可以的,但仍然是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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