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对方 反被对方围殴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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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做生意 想垄断这一带的某产品生意。

找了几个社会混混去对手店铺口头恐吓他们,并【没带上武器】和【没动手打架】;

结果对手叫来【30多个人】,【拿着武器】围着几个混混追着打,在追打过程中对手有几个人反而被打成重伤。追打过程中群众报警。警察没抓到人。

现在对手觉得自己吃亏,打不了人反而被我朋友的几个混混打成重伤了,

要求我朋友赔偿几万块医药费。

我朋友不答应,觉得打人的是他们哪一方,那几个混混手无寸铁被打方位才打伤那几个混混,所以不答应赔偿。

现在请问一下,应该怎么办,需要赔偿吗?

涉嫌刑事犯罪,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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