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被执行方公司截止09年6月30日的年审,末参加08年审,营业执照上是:吴某,而实质据吴某称:法律程序不现实,
因为前后不一致,即:08年度吴某没有股权,而至今税务登记证上法定代表人还是以前的孙某。孙某是被执行方公司07年度至02年度一直以来的法定代表人。
如果被执行方一直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对孙某进行司法拘留吗?为什么?
既然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是吴某,那么,如果需要司法拘留就应拘留吴某。
“税务登记证上法定代表人还是以前的孙某。孙某是被执行方公司07年度至02年度一直以来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说明该公司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后没有变更税务登记。应以现在的营业执照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