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日前转发埃菲社8月4日文章,题为:冥婚——中国残存的黑暗习俗。全文如下:不久前中国陕西省警方逮捕了4名醉酒的中国人,并在他们的汽车后备箱里发现了一具刚被挖出的年轻女性的尸体。这件事让“冥婚”这一令人毛骨悚然的习俗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我认为这种习俗来源于所有人都应当结婚的想法”,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学教授姚平告诉本社记者。今年6月,陕西省衡山县的鲁先生打算通过充当“媒人”的邻居,为2008年在车祸中死去的儿子寻找一位年龄相仿、去世时间相隔不远的女性。这种“死后的婚札”在当地很常见。据当地媒体报道,鲁先生的“媒人”找到了另一个“媒人”,商量购买一位2007年因高考失利而自杀的女性的一体。鲁先生和他的弟弟赶到乾县大王镇,与死者舅舅商定了3.8万元人民币的“聘礼”。然而,当他们准备从坟墓中取走尸体时,死者家属中断了交易。于是鲁先生决定6月3日晚盗掘尸体,结果当晚就被警方截获。在这件事背后,是中国人认为死后单身会带来不幸的想法,所以应当确保死者在阴间生活幸福。这种习俗在陕西、福建以及台湾等省份很常见。姚平解释说,历史上关于“冥婚”的最早记载可以上溯至周代,当时这种习俗被称为“嫁殇”(意思是让年轻的死者成婚),后来盛行于唐代。尽管一些学者援引部分家属的话说,死者灵魂会表达想结婚的愿望,但姚平说,事实上是死者父母想通过亲属和媒人设法操办这种婚礼。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习俗甚至导致了犯罪。几年前,曾有个人和团伙为获得“冥婚”所需的“新鲜”尸体而杀害卖淫者和有智力障碍的人。然后以每具尸体2600美元的价格出售。这种行为是传统和资本主义结合的一个奇怪产物。姚平指出:“我相信资本主义是这类交易背后的主要动因,历史上其他时期从未发现与‘冥婚’有关的类似谋杀案件。”她补充说,现在“没有专门的法律禁止‘冥婚’”。她还说至少在中国古代,为了获得聘礼而进行“冥婚”是非常罕见的。由于地区差异和死者家庭条件不同,“冥婚”的形式有很大不同。最昂贵的“婚礼”会为尸体举行各种仪式,请丧葬乐队并大摆宴席,而最便宜的做法是焚烧用稻草制成的“新娘”。 尽管姚平表示现在“冥婚”在中国并不常见,但一位赴陕西采访2006年一件相关谋杀案的记者发现,这一习俗在当地非常普遍,已经成为儒家家庭理念最令人不安的表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