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怀孕3个多月,公司以内部调动为由要调到外地上班,还安排了食宿,请问;我爱人有权拒绝吗?
公司想要把员工调离原岗位(以劳动合同里的约定为准),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并征得劳动者同意后,方可改变原工作岗位。因此,公司的单方面行为,欲将你爱人调离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其目的是想逼你爱人自行离职,从而逃避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相应的责任。
因此,你爱人完全可以不理会公司的单方面决定,继续在原岗位上工作。它是不敢将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者,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的话,它将付出经济赔偿的法律责任外,还得将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等责任继续履行到你爱人哺乳期满。
我爱人怀孕3个多月,公司以内部调动为由要调到外地上班,还安排了食宿,请问;我爱人有权拒绝吗?
··孕妇受法律特殊保护,如果的确不便,有权拒绝。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举报查处。
您好!
1、你的爱人完全有权拒绝,劳动法对妇女怀孕期间有特殊保护。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第9号令)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室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其一定的休息时间。
如有不清可再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