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再狡辩也否认不了南海姓中
据报道,越南《青年人报》18日头条称,从古至今,国际法及现实实践都从未承认所谓南海诸岛是中国领土的“历史名义”。该报称,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次会议上,各国没有就将历史海域的概念写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达成一致。参照现行及古典国际法,中国对南海广阔海洋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合法的。文章还表示,本地区的国家从不承认中国的历史权利,相反,他们都制定了在本海域的规定,并不理会中国方面的反对。
我们虽愤怒,却要客观看待此事。要看到越南这样做,在国际上散布这样不顾历史事实与真相的舆论,其实正暴露了越南的虚伪,暴露了他们侵占我国主权的胆怯与心虚。
关于南海的态度,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就南海诸国将我南海岛礁或部分或全部划为其岛屿声明和表示,中国对南海东沙、南沙、西沙、中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正如我国广西社科院研究员孙小迎表示的那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72年才开始讨论,在此之前,中国政府就对南海有完整的主张和管辖。越南只是到了1975年南北统一以后,才提出对南海的主权要求。而事实上,上世纪50年代,中国政府发表南海声明,时任越南总理随后也发表声明承认中国的声明——东沙、南沙、西沙、中沙群岛属于中国。另外,孙小迎还说明:国际法中还有时际法原则,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现在中国政府主张和管辖南海之后,这个公约不能超越时际法原则。
目前,在南海对中国主权表现最为明显侵犯的,是南沙群岛。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和文莱等国均称拥有南沙主权。大兵就以南沙群岛为例,收集了一些资料,说明南海并非越南狡辩的那样,无论越南再怎样狡辩,也难以否认南海姓中,难以否认南海属于中国。
无庸讳言,南沙群岛周围分别与多个东南亚国家接壤,恰恰是这些与我南沙群岛接壤的国家,对我国南海主权提出了挑战。本来,南沙群岛主权历代以来都属于中国,并一直为中国渔民所使用,一些大的岛上都有中国渔民建的庙和打的水井等。
有一句话叫做“事实胜于雄辩”,而证据更是胜过无穷谎言。南沙群岛到底属于哪个国家,不是由谁说是谁就是谁的,历史和法理依据都证明,南沙群岛的主权毫无疑问地应该归属中国。请网友们看事实和证据:
一、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翻阅史籍,无论汉唐,还是宋元明清的史籍记载,都明白无误地证明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中国对南海诸岛的最早发现可上溯到汉朝。不仅有东汉杨孚《异物志》的记载,还有三国东吴将领康泰所著《扶南传》的证据,除明确提到南沙群岛,并对其形态描述道:“涨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盘古,珊瑚生其上也。”唐宋元明清五代,记述南海诸岛的书籍多达上百种。元代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中的“万里石塘”就指包括今南沙在内的南海诸岛。清代《更路簿》记载了中国海南岛渔民所习用的南沙群岛各个岛、礁、滩、洲的地名具体方位,其中南沙计73个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