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也是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重要开拓者之一。在《墨子》一书中,他比较自觉地、大量地运用了逻辑推论的方法,以建立或论证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墨子最早提出名实必须相符的思想。他还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逻辑概念。在《耕柱篇》中,要求“能谈辩者谈辩”,并要求将“辩”作为一种专门知识来学习。他在反驳别人的观点时常说“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也”,并把“无故从有故”,即没有理由的服从有理由的作为辩论的原则。墨子的“辩”虽然统指辩论技术,但却是建立在知类(事物之类)明故(根据、理由)基础上的,因而属于逻辑类推或论证的范畴。墨子所说的“三表”既是言谈的思想标准,也包含有推理论证的因素。墨子还善于运用类推的方法揭露论敌的自相矛盾。由于墨子的倡导和启蒙,墨家养成了重逻辑的传统,并由后期墨家建立了第一个中国古代逻辑学的体系。墨子的哲学思想反映了从宗法奴隶制下解放出来的小生产者阶层的二重性,他的思想中的合理因素为后来的唯物主义思想家所继承和发展,其神秘主义的糟粕也为秦汉以后的神学目的论者所吸收和利用。墨子作为先秦墨家的创始人,在中国哲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墨子在上说下教中,言行颇多,但无亲笔著作。今存《墨子》一书中的《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等篇,都是其弟子或再传弟子对他的思想言论的记录。这是研究墨子思想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