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同居了三个月,争吵不断,感情破裂,我已经有分手的决心,哪知发现自已意外怀孕了。悲痛中我辞掉了工作。我现在在省城打工。我父母在我们县城本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我因为意外怀孕无颜回家,又怕伤害身体没有去医院堕胎。而这时我因为不好意思给家人讲明愿意我与家人也被迫断绝了关系,我悲痛中,我与男友的感情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我们签订了一个协议,内容是因为感情破裂我们放弃结婚,但是男友答应为未来出生的孩子付18年的抚养费,并且一次性付清,每月800月,孩子由女方也就是我本人抚养···然后对方和我都签下了名字,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然后如果孩子出生后到法院要求男方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假如遭到反悔怎么办?假如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请问律师这一系列的问题。谢谢解答!!
希望如果对方做出不同的解释,假如他不负担责任,希望能让他坐牢或者做出一些很重的惩罚,法律上有没有这个规定呢?
希望知情人能告诉我,万分感谢!
因为这段感情从开始到最后我都很被动是一个受害者,我是勉为其难才与他同居的。在百度上咨询都是同居不负法律责任。难道法律真的不为受害者着想嘛?这口气我实在···!请大家认真出个注意吧,无论如何也要让他付出代价才好,因为我无比恨这个男人,即使经济上他不愿意付出,我也希望他蹲几年大牢,不然不解我心头之恨!!
关于抚养费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合同。
如男方反悔,你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支付抚养费。
但,不知男方有无固定的住所,我指的是房产。如果没有即使你下一步的诉讼成功,在执行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没有房产,没有固定的工作,到哪里去找人?
建议在抚养费的支付上,男方在近期内一次性支付,否则,抓紧实施流产手术。
没用的。至少要有权威的第三方介入,18年800月可不是小数目,还一次性付,他有这个能力吗?到时人都找不到或反悔你怎么办,没结婚孩子户口又怎么办?
最好的办法,不要这个孩子。这对你再婚要轻松的多。对孩子也是有好处。这点疼痛值得熬的。
孩子是他的抚养费他一定要支付的,不支付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但18年,复杂的因素太多了。物价上涨快怎么办?孩子生病怎么办?生出来孩子身体不好怎么办?等等。你考虑好这些吗?他再婚再支付钱,一般不太可能。再说了生孩子比拿掉孩子更痛苦。
你好好想想,可以跟母亲说说。(如果你母亲比较果断的话),父母总会原凉自己子女的。
最好不要这个孩子吧!会很麻烦的。这个协议时有效地,反悔几乎是不可能。至于18年里的变数,比如孩子疾病、物价上涨,你可以继续要求他承担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