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法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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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前遗留的债务,这个债务是给女儿借的但是父亲签的名,父母去世以后,女儿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要求儿子继承,请问儿子继承遗产的同时是否要偿还这笔债务呢

从法律角度讲,子没有代替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

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

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在我们国家,很多的时候,父借款是为了家庭生活,也不排除是为了子女的生活培养,所以,到底是花了借的钱,是不容易区分的;

如果父亡故后,子拒绝归还,法律上虽然没有什么责任,但不符合道德传统,所以,我们还是提倡在子自愿的情况下,在能力范围内,代替父偿还债务,以减少社会纠纷,发扬光荣传统和社会公德。

在法律上,儿女没有替父母偿还债务的义务。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作为继承人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情况, 来决定是否需要偿还父亲生前所欠债务的数额。如果你愿意偿还父亲的旧债,就不用受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制了。综上, “父债子还”的说法是不对的。

继承遗产就必须偿还,不过是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超过遗产的部分法律不要求继承人必须偿还

您好!

1、这里要弄清楚的一个问题是,你所提到的儿子,是这个女儿的儿子还是这里父母的儿子?

2、如是这个女儿的儿子,这个儿子是没有继承权的。他是无法继承遗产。

如是这里父母的儿子,他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女儿放弃了继承权,那么父母的债务就不需要她来偿还,而儿子继承了遗产,那么他就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父母的债务进行偿还。

如还不清,可再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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