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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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的营业执照有限期是在2010年6月23日止,企业在未经过与劳动者协商的情况下就私自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退工单及补偿金发放了,这是否是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我公司的营业执照有限期是在2010年6月23日止,企业在未经过与劳动者协商的情况下就私自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退工单及补偿金发放了,这是否是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不能继续合法存在,可以辞工,依法补偿。 劳动者有异议,可以拒绝领取,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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