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这月2号跟我口头说跟我我解除合同,没有书面的文字证明,我想问问我今天去劳动仲裁立案了,可我听公司同事跟我说厂领导叫我回去继续上班,我今天没去上班去了劳动局公司还算我矿工,我现在很想知道如果我不拿不到公司跟我解除合同的证明是不是仲裁不受理啊?
如果公司跟我拖到年底我该怎么办?(我在公司上了3年班了)
我公司这月2号跟我口头说跟我我解除合同,没有书面的文字证明,
··不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和,形式不合法,无效。
我想问问我今天去劳动仲裁立案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可我听公司同事跟我说厂领导叫我回去继续上班,
··听说,不是单位正式通知,可以不予理睬。
我今天没去上班去了劳动局公司还算我矿工,
··既然通知人家解除了劳动合同,就可以视为不是旷工。
我现在很想知道如果我不拿不到公司跟我解除合同的证明是不是仲裁不受理啊?
··根据口头通知,可以受理。
如果公司跟我拖到年底我该怎么办?(我在公司上了3年班了)
··劳动仲裁会有结果和处理决定。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劳动者。任何口头形式的通知是无效的!
像你这样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口头形式的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那么你就会处于被动。去劳动局投诉,万一单位不认账。劳动局很难介入。
另外,如果你不办理请假手续没去上班,单位算你旷工,那可是无可非议的。且连续旷工3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单位是可以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名义,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俗称开除),而不必为此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所以别一时冲动,上了公司的当,将自己置于不利的境地。它没有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你,你还是继续上班!它是不敢不支付你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