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清朝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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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20日 13:45黄河网
清末有两位很著名的人,一位是清末的大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张百熙,另一位是清末民初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外交家唐绍仪。这两位大人物都做过邮传部的尚书。清末邮传部初立时,张百熙和唐绍仪不和。两人经常互递奏章攻击对方,闹得不可开交,朝廷被他们俩惹烦了,就不偏不倚来个各打四十大板,——两人“均着传旨申斥”。
所谓申斥,就是官员违纪了或者触犯了皇帝、太后,却也没够着触犯法律被判刑的地步,于是皇帝谕旨申斥违纪官员。皇帝或皇太后将要训斥的内容先大致说一遍,然后由太监去“代言”。京官由太监传宣,外官违纪由督抚代宣,加以申斥。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严厉批评。
被申斥者,往往需要跪聆宣旨毕,然后还要接受叱责,拿京官来说,不管职位高低,如果遭到“申斥”,就要受到太监诸如“混帐王八蛋”之类的破口辱骂,情状以至不堪。
奉旨去骂人,对太监来说其实是美差、肥差。捞到此等美差的太监,在斥骂时,可以“酌情处理”,是骂得重还是轻,骂还是不骂,都有很大的余地。如果花的钱够多,事先贿通了太监的话,免去辱骂的可能都有。张百熙和唐绍仪遭到“传旨申斥”后,两人受领的四十大板的轻重就有很大的区别。
唐绍仪得知消息后,事先送了400两银子给代皇帝来申斥自己的太监,因而宣旨毕,太监只不过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官场上的话,然后就让唐绍仪“下去”,根本等于没挨骂。虽然花了点血本,但终是未被骂,留住了面子。
而张百熙就完全不一样,他倚仗自己怎么这也是朝廷的重臣,是老资格,觉得怎么着太监也会给自己留点面子,因而没有行贿。结果,跪听宣旨毕,太监开口大骂,骂完后不忘喝一声“混帐王八旦滚下去”。张百熙何日受过此等耻辱,遭此一顿骂,心中始终不能舒畅,据说张百熙被羞辱得当场痛哭,叩首“谢恩”时浑身战栗,“面无人色”,未几,“忧愤成疾,一命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