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老板是个体户,给他做事情几乎就和奴隶一样,这里在不停的给他做事情,哪里还要说我们做事情慢,要我们快点做事情,而且稍微做的有点不满意就会大声骂我们,这次家里出了急点事情,打了电话给他请了假,但是没有说请几天,因为生命攸关的事情,肯定是管自己的事情要紧的,但是当月已经给他工作了22天,而且每个月我们工资还要扣一百元,或许是老板难说话,所以才用这样的方法留住人,同事都想走,但是上了贼船,老板说不做满一年,每个月扣的100元都不退还,做满了1年就扣三百,等不做了就退。但是这次老板太过分,其实我根本不在乎钱,因为老板是事业单位的,天天不去上班,在家里做生意,国家还给他钱,这次请假回去问他要工资,他说他家不是收留站,说什么你以为是国家单位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想问,国家单位的人不上班,国家就是收留站?而且还发很多钱给他们,我们这些打工的,辛苦做了事情,还拿不到工资,而且每个月还要扣100元。因为老板说的很难听,所以我不想做了,工作要了3-5次都没有拿到,而且我根本就没想过拿回已经扣掉的几百元,虽然我知道他们是非法扣工资,但是我只想拿回我给他做事情的工作就好的,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希望大家可以帮帮我
要注意保留有关证据,可以想办法让老板写工资欠条,或对有关事实进行录音,总之要想办法搜集有效的证据以证明拖欠工资及拖欠数额的事实,等有了有效证据,写民事起诉书一式二份,以及带上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被告老板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起诉。
老板有营业执照吗?如有,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没有,直接到当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