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申请劳动仲裁?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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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11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于今年7月2日提出离职,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十号,由于公司没有招聘到新人,工作没法交接,故离职手续未办理完,人事告诉我如果在八号之前未办理完离职手续,六月工资会缓发,是否合理?

08年11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于今年7月2日提出离职,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十号,由于公司没有招聘到新人,工作没法交接,故离职手续未办理完,人事告诉我如果在八号之前未办理完离职手续,六月工资会缓发,是否合理?

··当然不合理,更不合法,是信口雌黄的不负责任的说法,可以拒绝,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当然不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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