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1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于今年7月2日提出离职,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十号,由于公司没有招聘到新人,工作没法交接,故离职手续未办理完,人事告诉我如果在八号之前未办理完离职手续,六月工资会缓发,是否合理?
08年11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于今年7月2日提出离职,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十号,由于公司没有招聘到新人,工作没法交接,故离职手续未办理完,人事告诉我如果在八号之前未办理完离职手续,六月工资会缓发,是否合理?
··当然不合理,更不合法,是信口雌黄的不负责任的说法,可以拒绝,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当然不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