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麻烦帮我分析分析一下,我家购房一套,购房合同上规定办理房产证期限是一年,从2008年10月到2010年7月了,仍没有交付产权证,而且卖主要负责维修房屋漏水问题,09年漏水二次,2010年漏水三次了,且一次比一次更严重了,多次催卖主修理,未果,还明确拒绝了不修理漏水问题了,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卖主退房返款赔偿损失,赔偿是怎么样计算的?
我家购房一套,购房合同上规定办理房产证期限是一年,从2008年10月到2010年7月了,仍没有交付产权证,而且卖主要负责维修房屋漏水问题,09年漏水二次,2010年漏水三次了,且一次比一次更严重了,多次催卖主修理,未果,还明确拒绝了不修理漏水问题了,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卖主退房返款赔偿损失,赔偿是怎么样计算的?
··那是你们的合法权利,协商不成,应当尽快起诉解决,否则,容易导致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赢的机会。
不是交付房产证,而是办理过房产证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