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缓出来时,我已在看守所拘留了9个月,如果撤销缓刑,我还要坐多长时间的牢?是重坐一年,还是只坐剩余的三个月?
今天问了司法所得人,连他们都搞不清,呵呵
你的情况只用执行3个月,而且应当是在当地的看守所执行。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
《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前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所以你在看守所的9个月折抵你一年有期徒刑的9个月,并且应该就近在看守所执行剩余的3个月刑期。
司法所的人.......说实话有时候真是瞧不起他们,对于自首的问题他们居然把《刑事诉讼法》抱着猛翻........他们连自首规定在那部法律里都不知道。
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缓出来时,我已在看守所拘留了9个月,如果撤销缓刑,我还要坐多长时间的牢?是重坐一年,还是只坐剩余的三个月?
··按照刑法规定,羁押日期折抵刑期。既然已经羁押9个月,即便是撤销缓刑,也应当扣除羁押日期,再收监执行3个月即可。
今天问了司法所得人,连他们都搞不清,呵呵
··见怪不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