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哥哥房子的继承问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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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把我家的房子登我哥的名字,我哥是一个患过精神分裂的人,也就是不具备民事责任的人。我哥有一个妻子(有点弱智),两个人没有办结婚证,大嫂户口也没入我家。我母亲早年去世,现有一个继母。我爸的身体不好,而且年岁已高,如果我哥和我爸都去世了,我哥的房子是不是我、大嫂、继母三人都有份,还是大嫂和继母有份,我没份。

你哥哥的妻子没有结婚登记,不是婚姻关系,不能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你说的情况,解答如下:

首先确定房子的所有权。这里有四种情况,即①所有权属于你哥哥而与你嫂子无关;②所有权属于你哥哥和你嫂子的共同财产;③所有权属于你父亲而与你继母无关;④所有权属于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共同财产。

下边分三种情况说明你父亲和你无子女的哥哥都去世的继承问题。

①所有权属于你哥哥而与你嫂子无关,你无子女的哥哥去世,且你父亲也不在了,房子全部为你哥哥的遗产,你嫂子分二分之一的遗产,你父亲分二分之一的遗产,但是你父亲去世了,这二分之一的遗产由你和你继母平分。

②所有权属于你哥哥和你嫂子的共同财产,你无子女的哥哥去世,且你父亲也不在了,房子的二分之一为你哥哥的遗产,你嫂子分的遗产的二分之一,你父亲分遗产的二分之一,但是你父亲去世了,这二分之一的遗产由你和你继母平分。

③所有权属于你父亲而与你继母无关,你父亲去世了,且你无子女的哥哥也不在了,房子全部为你父亲的遗产,你嫂子、你继母、你各分得三分之一。其中你嫂子代替你哥哥继承,注意,这里和法律上的“代位继承”不是一样的。

④所有权属于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了,且你无子女的哥哥也不在了,房子的二分之一为你父亲的遗产,你嫂子、你继母、你各分得三分之一。其中你嫂子代替你哥哥继承,注意,这里和法律上的“代位继承”不是一样的。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如有不妥,请法律专家斧正。

一、你哥哥的房子如果是“婚前”财产。

你哥哥和你嫂子在1993年《婚姻法》实施之前在一起的,那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1)你继母与你哥哥形成抚养关系,即你继母抚养、扶养果你哥哥的话,你继母也是你哥哥合法继承人。这样你哥哥房子就归他们二人继承。(2)你继母与你哥哥没有抚养关系,就归你嫂子继承。

你哥哥和你嫂子在1993年《婚姻法》实施之后在一起的,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法律不承认。(1)你继母与你哥哥形成抚养关系,即你继母抚养、扶养果你哥哥的话,你继母也是你哥哥合法继承人。这样你继母是你哥哥的继承人。你嫂子对你哥哥照顾较多是可以分的财产的。 如果你嫂子依靠你哥哥抚养,那也应该有他的份额。(2)你继母与你哥哥没有抚养关系,就有你继承,但嫂子对你哥哥照顾较多,应分给她适当的份额。你嫂子要是依靠你哥哥抚养,就当然有他的份额。法院还是会照顾你嫂子的。

二、房子是你哥哥的婚后财产

93年之前同居在一起,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你嫂子的一半;除非你父亲声明只给你哥哥,必须有证据。其余同上分析。

93年之后同居在一起,依法按照同居先处理房屋中你嫂子的份额,再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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