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的18条三项,不可以做遗嘱见证人。请问什么人才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啊?
被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都不可以做遗嘱见证人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比如遗产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
第一、配偶;第二、子女、父母;第三、外祖母、外孙子女
继承法的18条三项,不可以做遗嘱见证人。请问什么人才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啊?
被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都不可以做遗嘱见证人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比如遗产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
第一、配偶;第二、子女、父母;第三、外祖母、外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