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共同购买写字楼,由合伙人共同的公司供楼,不是个人供楼。但是其中法人占公司70%的股份,另一个占公司的30%的股份。购买合同上写的是合伙人两个人的名字。必定是房产,咨询一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以免以后带来纠纷,感谢!期盼您的回答。
1、你们如果在购房合同上没有注明每人所占份额的话,现在赶紧补签一个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双方各自占有的份额,或约定按照在公司所占比例占有写字楼的所有权。
2、在房产登记的时候,把你们的购房合同和补签的补充协议交给房管局一份,要求房管局在房屋产权证书中注明你们各自所占份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