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外地人,在此地开店,和老乡B达成口头租房协议,B是从真正的房东那租来再高价租给A的。后来房东以低价交齐1年租金为条件和A达成书面协议租给A,B知道后扬言要打A,并要求A给6万转让费。目前A已报案。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最可能的结果是什么。A会受到伤害吗
1、A作的一点问题都没有,是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力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2、B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A报警是很明智的选择,最可能的结果是派出所或110对B进行警告、教育。
3、如果B敢伤害A的话,其以暴力手段威胁、伤害他人,使他人被迫交出财物,非法占有。那么极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刑事责任的。
你要大胆运用法律手段,否则这种人给了一次以为你好欺负,还会要第二、第三次,遗患无穷。
首先B的转租行为如果没有真正的房东的同意,是可以被撤销的。
房东愿意直接把房子出租给A,是房东的权利,B根本没有任何权利要求给转让费。A于房东之间的合法交易,B无权干涉。
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两个租赁合同。
A和房东的租赁协议是口头协议,可以随时解除,但是给A适当的时间。
B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协议为书面协议。
根据合同法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此时房东可以解除与A的租赁关系,与B缔结新的租赁协议。根据民法理论,A转租的租金差价是可以作为不当得利收归房东的。
A主张的什么转让费是无稽之谈,可以不予理睬。
有人闹事,可以通过当地110解决。如果受伤,注意验伤,轻伤害选择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