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结婚2年多一点,一个1岁的孩子,妻子有工作,月薪1500,刚够基本生活。丈夫结婚后经营酒店借款200万,有一小部分妻子知道,大部分借款妻子不知道,为经营买了一辆车(3万多元)和一台电脑。两人没有房产,既没有存款妻子怀孕后就住在老婆婆家,因为对丈夫的信任没有干预酒店的事,此期间丈夫保养一情妇在酒店长期同居,妻子浑然不觉,后来孩子出生后,妻子就搬回酒店与丈夫同住,才察觉情妇之事。妻子规劝丈夫不当回事,反而经常吵架拌嘴,妻子要与其离婚,丈夫既不与其离婚,也没有任何反悔之意。丈夫经营酒店前与妻子之母借款10万元,此钱是妻子之母用个人房产证一个人之名在投资公司抵押贷款而来。母婿之间没有借款合同,对投资公司还款时是其婿还得,还款签名即使其婿之名。
问:1 ;妻子要想离婚,丈夫的借款(债务)怎么分?妻子不知情的借款怎么才能证明?
2 ;丈夫保养情妇之事众所周知,但没有证据证明,什么样的证据最能证明此事?
3 ;妻子之母之钱,丈夫以还大部分,还有3万多没还,抵押合同已到期。妻子之母怎么维权?
首先你丈夫所有的财产,包括负债都是发生在婚后,因此,婚后财产应该平分,至于借款是你老公的签名那肯定要负法律责任,可以追讨,至于包养情人只能说明有违伦理道德,
如果没有感情,直接向他家人坦白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