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婚前协议书才能防止婚前流动资金婚后资金增长了不会变成共同财产?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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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各位先生女士:我诚恳地向你们请教一些问题。

我是个中年丧偶的妇女,丈夫沉荷14年后去世。我一弱女子不顾一切独闯开发区寻求发展,终于有了成功的收获。如今我想再婚却因担心财产婚后会落人他人之手而忧虑:

1、我的资金不可能在婚前全部转换为固定资产,因为我是做民间借贷生意的。

2、婚后我的流动资金肯定会增长,虽然我会在银行存款、借贷合同都用我的名字,可还是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3、就算我和我的再婚夫婿携手百年也有终老的一天,若果我先见上帝,除了我婚前购置的固定资产外,流动资金就得他分得一半后再和我的子女进行分割,尽管他的子女不和我们一起生活,但他百年后他子女就顺理成章和我的子女继承他的遗产,这样我的钱不就有相当一部分落入他人之手了吗?

4.如果他先我归天,他的子女极有可能会和我打官司,我得拿出证据来说明流动资金是我婚前财产和婚后增长的金额都是我一手经营的,事情不就复杂得很了吗?

5、我还想到万一我外出发生了意外,就算我早就留下了自书遗嘱,因为我只能分配我婚前在我名下的固定资产,那一大笔流动资金只要我写进去,那也有可能被视为无效。

由此,我想在婚前和他签订协议书,在条款中写明婚后凡是我名下的银行存款及我名下的一切经济合同都 属于婚前财产,这样的婚前协议书在婚后若干年甚至几十年后有法律效力吗?还有更好的办法来防止我的婚前流动资金婚后资金增长了不会变成共同财产吗?

恳切请求懂法的先生女士支招赐教,不胜感谢!!

读了你的题,我觉得你对婚姻法和继承法是认定地研究过的。

你这具体的财产问题的解决办法真的就是只能是按《婚姻法》第十九条办。

但该规定中是没有要求必须公证的,即,只要夫妻双方夫妻以“书面形式”签订一份明确的协议书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所以,你完全没有必要为公证费而规避数字金额。要知道,根据第十九条的规定,如果约定不明确,还是要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那么,这协议书岂不是废纸一张了么。一定要写清楚,越详细具体越好。

由此,我想在婚前和他签订协议书,在条款中写明婚后凡是我名下的银行存款及我名下的一切经济合同都 属于婚前财产,这样的婚前协议书在婚后若干年甚至几十年后有法律效力吗?还有更好的办法来防止我的婚前流动资金婚后资金增长了不会变成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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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完全对婚后的不确定所得拥有支配权,是吗?

2、这并不是复杂的问题。婚姻法规定夫妻是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别制约定的。你们可以约定你自己婚后取得归属你个人,也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因为财产是你个人的,你当然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处分,遗嘱通过公证当然比自书的遗嘱效力高。

可以办一个"婚前财产约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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