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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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1587)

明广东琼山人,字汝贤,号刚峰。回族。嘉靖举人。初任南平教谕,后升浙江淳安知县,推行清丈、均徭。四十五年任户部主事时,上《治安疏》,劝谏世宗,获罪下狱,旋以不去世得释。隆庆三年(1569),以右佥都御史淞江,锐意兴革。旋遭弹劾被革职。万历十三年(1585)再起,任南京佥都御史,又改南京吏部侍郎。后在任所去世。有《海忠介公文集》、《备忘集》、《海瑞集》。历史 (1514~1587) 明代名臣。字汝贤,自号刚峰。琼山(今属广东)人,回族。嘉靖二十八年(1549)举人。初任福建南平县学教谕,后相继任浙江淳安知县、嘉兴通判、户部主事、应天巡抚和右都御史等职。嘉靖四十四年任户部主事时,为了给明王朝“求万世治安”,上疏指斥皇帝昏庸无道,被执入狱,嘉靖皇帝死后才获释复职。他为官清正廉明,执法无私,敢于打击豪强权势,热心为平民百姓办事;特别是强迫大地主退还所占农民田地,贯彻实行“一条鞭法”和疏浚吴淞江、白茆河等,大都有益于人民的生产与生活。在巡抚任内,“禁绝馈送,裁革奢侈”,“振风肃纪,远近望之,隐然有虎豹在山之势”。这对整饬当时贪污贿赂公行的官风,起了积极的作用。在法律思想上,强调严格执行和遵守封建法制,认为“成法之坏久矣”,为了补救当时法纪松弛的弊病,只有“复祖宗之成法”,“惟此民困可苏,舍此不可言治”。在听讼理狱的实践中,主张“通民隐,抑强横”。认为严刑峻法是否可取,要以执行是否恰当为准则。他每到一处,都打破旧制,贴出布告,接受“口诉”,准许乡里父老“指画本里利病及府县民事”,另一方面,又严厉打击诬告、禁止“刁讼”和“唆讼”(讼棍挑拨当事人打官司从中谋利)。他还重视实地调查勘验,注意收集证据和审察人情事理,强调凡办案断狱,一定要彻底弄清事实真相,从始至终采取审慎而又审慎的态度。由于海瑞明察善决,屡次平反冤狱,伸张正气,在当时和后世都被推崇为清官,得到人民群众的称颂。明代以来,民间流传的有关海瑞的文艺作品,有小说《海忠介公居官公案》、《海公大红袍》、《海公小红袍》;戏剧《五彩舆》、《德政坊》、《海瑞罢官》;曲艺一代清官──海瑞

海瑞(1514-1587),明代著名回族*家。海南琼山(今海口)人,字汝贤,自号刚峰。他自幼攻读诗书经传,博学多才,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嘉靖四十五年任户部云南司主事,上书批评世宗迷信巫术,生活奢华,不理朝政等弊端,遭迫害入狱。世宗死后获释。隆庆三年(1569年)调升右佥都御史,他一如既往,惩治贪官,打击豪强,疏竣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后被排济,革职闲居16年。万历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后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佥都御史,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两年后病死于南京。

海端一生居官清廉,刚直不阿,深得民众的尊敬与爱戴。据说听到他去世的噩耗时,当地的百姓如失亲人,悲痛万分。当他的灵柩从南京水路运回故乡时,长江两岸站满了送行的人群。很多百姓甚至制作他的遗像,供在家里。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更广为流传。后经文人墨客加工整理,编成了著名的长篇公案小说《海公大红袍》和《海公小红袍》,或编成戏剧《海瑞》、《海瑞罢官》、《海瑞上疏》等。海瑞和宋朝的包拯一样,是中国历史上清官的典范、正义的象征。iles_6979/200703/200731131017461.gif" width=2艺《玉夔龙》、《白梅亭》等,不下数十百种。其中虽多系虚构或以讹传讹的记述,但可看出他在社会上的广泛影响。所著有明刊本《海刚峰集》和多种版本的《海瑞文集》,包括与《丘□文集》合编的《丘海二先生文集》行世。1962年,中华书局印行有以《海刚峰集》为基础、参考其他各种刻本校补的《海瑞集》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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