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六口,父亲有一房改房,房产证写父亲的名字,父亲病故,而母亲和我的兄弟去了美国,中国余下了我一人,现想将父亲的房产卖掉,但我们都没有办继承权证书,母亲也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证还是写着父亲的名,在美国的亲人都愿意放弃全部给我,就是不想我母亲回中国亲自搞手续,哪么我母亲在美国办些什么公证才能把父亲的房产过户给我而她本人不用回中国?
这房产虽然是房产证写父亲的名字,也是你父母二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父亲去世后,只有他这一半是遗产,要走继承程序,而你母亲还在世,则还不能是“继承”在,她这一半要过户到你名下,应该是走赠与程序。
具体是——
你父亲的遗产部分,要由你母亲和其他继承人都立下书面声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你母亲的财产部分,要由你母亲立正赠与书。他们都在美国,以上的声明和赠与书等及他们每个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应该由美国的公证关办理公证,并通过外交途径发回国内并给你。你凭以上经过公证的文书及你父亲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和房产证,你的身份证等,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
这样就不需要他们为此回国了。
楼上的回答是正确的,我再补充一下:
实际上这套房产,你所占的份额只有很少一部分(不清楚你的兄弟人数,只有一人的话,你占有1/6的份额)。房产证虽然只写了你父亲的名字,但婚后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你父母各占一半。你父亲过世后,这套房产的1/2属于继承遗产。你母亲、你和兄弟同属第一继承人,平均继承你父亲的那1/2。
所以需要两部分内容:1.放弃继承 2.赠与
其他第一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你就获得了你父亲的那1/2部分房产,再加上你母亲的赠与,才可以将房屋过户给你。
不过如果你只想卖掉房产的话,其实不需要房产过户啊。可以直接以复数房屋所有权人的名义卖掉房产,只需要获得房产出售的委托权就可以了。只是这样的话,严格从法律角度讲,你赢得款项比例和你的房产份额比例相同。如果亲戚关系好得话,这样会方便些。
1、房产的份额问题,很简单可以认定清楚.
2、如果你母亲和兄弟还是中国公民的,那带上相关的证件,当然也需要房产证,夫妻证明、亲属证明等到中国驻所在地的领事馆去办理赠与、放弃申明以及委托你办理过户的公证,然后把公证书寄回给你就是。
3、如果是美国公民了,那公证起来就麻烦了
上面回答基本完整清楚,补充一下
1.没有约定下,房产属夫妻共有,各占50%,
2.你父亲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所占50%,由其第一系列继承人共有:即其尚在的父、母、妻(夫)、子、女共有。
3.美国没有公证处,可委托美国律师到华驻美大使馆办理授权,其余手续均在当地房产管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