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怎么回事啊?和我之前的工资有关系吗?
双倍工资是针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罚则,体现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其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以及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
因此,如果你所在的单位与你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则你有权要求单位向你支付二倍的工资,时间从2008年2月1日起开始计算。
双倍工资怎么回事啊?和我之前的工资有关系吗?
··劳动合同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支付5倍的工资。 但,劳动者拒绝签约的,用人单位可以免责。 你可以对号入座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