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在农村生活,前几天与人因土地问题发生争执,事情是这样的,几年前我公公在别人(后面称甲)的地旁边开垦了2亩地,但是自己没有种却被甲种了,甲已承认说要给我公公开地的钱,但是几年过去了也没有兑现她所说的话。几天前我公公去跟她谈土地开垦的费用问题,两个人发生了争执,我公公可能骂了甲几句后走了,甲不一不饶的在后面追了上来打我公公,我公公随手回了一下,可能碰到她了,甲就不一不饶的说我公公打她还去住院了,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可能也就是软组织的挫伤。因为我公公说他是在甲打她的时候回的手,并没有真正的打她。甲就不一不饶的要我公公赔偿医药费5000元,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赔偿医药费吗?
你这里说的实际上是两个案子了——
一个是土地使用权争议,这应该是向乡镇政府请求解决,如果对乡镇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乡镇政府。
另一个案子是社会治安问题的斗殴案,原则上是各自为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后果承担责任。应该是由派出所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解决。
至于谁是谁非,凭口头说是没有用的,要凭证据。即,前一个土地使用权争议案要有证据证明你家有使用权;后一个斗殴案,要有证据证明你公公没有打伤她,才能赢官司。
该问题是由土地开垦纠纷变成涉及治安类型,本着大家都是乡里邻家,从社会和谐角度考虑,建议请地方乡镇居民调解委员会介入,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该由医院出示具有法定科学证明,也就是说只有科学证明,对方的确是被打至成的伤害,你公公应该承担,至于当事双方产生的矛盾,因为法律只讲结果,不讲过程.在居民调解委员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法律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