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其中在(一)公司提供的资料中,张某从2008年8月5日的工资,至2009年8日10日的工资,但没有社保缴纳信息,只看到其中一栏有 社保补贴 300元, 那这样公司没有买社保但工资中包含有社保费,,这样能否补偿给张某??THS...
(三)中公司提供的招用记录,是不是指"入职登记表"???THS...
以上提供的资料中,五项公司只提供了(一)后,不愿意提供其他,个人提供了(二),没有找到人证,那可告不???THS...
(一)公司提供的资料中,张某从2008年8月5日的工资,至2009年8日10日的工资,但没有社保缴纳信息,只看到其中一栏有 社保补贴 300元, 那这样公司没有买社保但工资中包含有社保费,,这样能否补偿给张某??THS...
: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义务实际上是社会统筹,不是给员工个人,就在内异地户口不能转保的情况下的退保,也只能是退还员工个人缴费部分,单位交纳的部分也是要留下的。所以,这不能补偿给张某个人。
(三)中公司提供的招用记录,是不是指"入职登记表"???THS...
:那不是已经明确了么——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即,包括“入职登记表”。
以上提供的资料中,五项公司只提供了(一)后,不愿意提供其他,个人提供了(二),没有找到人证,那可告不???THS...
:这五项不是必须同时全提供的,只要有一项但能证明该单位与该员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