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是在婚前以老公的名义买的。是用我的帐上的钱付的首期。代款期间每个月是扣我老公帐上工资上的钱。请问如果离婚。房权所有权如何分配?听说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购买,婚后多少年后可变成共同财产?
1、由于《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尽管购房款是用你账上的钱支付的,但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却是你老公,如果你老公否认此事,则该房子将被认定为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与你无关。
2、婚后的还贷无论是由你、老公或你和老公共同偿还,都将被认定为是从夫妻共同收入中支付,离婚时,婚后还贷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每人各得其中的1/2。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已经被《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取代。只要财产所有权人不主动放弃,婚前个人财产无论婚姻关系存续多久,都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