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中诞生的中国核潜艇1
弹道导弹核潜艇是一个有核国家“第二次核打击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战略核武器的水下转移。它的隐蔽性、生存力和报复能力是陆基、机载战略武器所无法比拟的。导弹核潜艇的重要性和战略作用,早已引起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50年代中期,“原子能作为军用动力堆的研究”就成为我国的一人重要研究课题。1958年6月,我国第一座实验型核反应堆开始运转,这无疑为进一步发展核潜艇带来一线希望。聂荣臻副总理即邀集海军苏振华政委和罗舜初副司令员、一机部张连奎副部长、二机部刘杰副部长、科学院张劲夫副院长、国防部五院钱学森院长和工净副院长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就研制导弹核潜艇的原则、进度、任务分工、组织领导等问题进行座谈。与会者一致同意立即开展导弹核潜艇的研制工作。6月27日聂荣臻向中央正式提交《关于研制导弹原子潜艇的报告》。报告提出:“拟首先自行设计和研制能够发射导弹的原子潜艇。”报告建议拟以罗舜初、刘杰、张连奎、王诤等四同志组成一个小组,并指定罗舜初同志为组长,张连奎同志任副组长,筹划和组织领导这一工作。报告很快得到中央批准。9月,二机部组建了反应堆研究室,负责核动力系统研究,海军和一机部共同组建了负责总体结构设计研究的核潜艇总体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