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外甥女今年5岁,在上学期间把人家的蘑菇棚给烧着了,但没人任何成年人看到是她点的火,连我们家人也不清楚是不是她点的,对方损失大概在1000元左右,现在对方把我们告上了法院,并且索要2万元。请问我现在该干些什么? 谢谢
既然对方已经把你们告上了法庭,要求你们承担因外甥女在上学期间把人家的蘑菇棚给烧着了造成的经济损失,且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说明对方手里是有证据的。
因此,你们需要做好应诉的准备,同时应该弄清楚对方家的蘑菇棚究竟是在什么情况下烧着的?与你外甥女有多大关系?对方又是依据什么认定蘑菇棚烧着的损失应该由你们承担的?只有在自己清楚了事情真相后,才能够在法庭上做出应该承担还是不应该承担的答辩。
若对方确有证据证明火就是你外甥女引发的,那么,经济损失自然应由你们承担。理由非常简单,虽然你外甥女只有五岁,还是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其造成的损失应由监护人承担。若烧着蘑菇棚发生在上学期间,学校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对方损失大概在1000元左右,却要求你们赔偿2万元,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损失依据,甚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莫工棚损失进行评估,按评估确定的损失结果予以必要的损失赔偿。
我的一个外甥女今年5岁,在上学期间把人家的蘑菇棚给烧着了,但没人任何成年人看到是她点的火,连我们家人也不清楚是不是她点的,对方损失大概在1000元左右,现在对方把我们告上了法院,并且索要2万元。请问我现在该干些什么?
··关键是证据,不能推测。
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是你外甥女点的火,你们就没有责任。反之,就是学校或家长监护过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