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下属员工,现变成"外包形式"可否?? THS...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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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部以前是我司下属,现转为外包的形式,以前是固定工资,现在是工资是借公司的,年底按工作任务量结算,这种形式应该是外包吧?? 这样原来的下属变成按外包形式,员工是否与公司解除之前的劳动合同,再签订外包合同?? 如这样应该签订什么合同??THS..

你说的情况应该是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务派遣用式制度。既然法律上有规定,这就应该是合法的。

但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这样做时,应该明确地告诉你们这是什么性质,要告诉你们什么叫劳动派遣制度。

在劳动派遣制度下,你与你所工作的公司并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了,仅是劳务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你的真正的劳动关系是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个外包单位或派遣公司(中介公司)。

这这种用工制度下,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把这两个公司同时做为劳动争议仲裁的被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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