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感觉只有可怜的农民工才会被拖欠工资,没想到这种事也会发生在我身上。
我今年3月份辞职了,因为领导总是以各种理由拖欠我的工资,我的工资才一个月600,到现在我已经离开半年了,离职前两个月开始不发工资,被拖欠的2000元工资却迟迟不肯给我,怎么办呢?
我当初是托人找关系进去工作的,是以“实习生”的身份在那家事业单位,所以并没有签劳动合同。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多,头三个月没有工资,后来每个月工资600元,拿了五个月之后,领导就以单位效益差为由,说拖欠一阵子,可是都让他拖欠了8个月了,虽然钱不多,但也是我的血汗钱!
我该怎么办呢?谢谢大家!我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一点,不知道最终能否解决啊?
你作为劳动者,应该是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所以,正确地说,你应该是向单位讨工资,而不是向“领导”个人讨工资。并且只有是单位拖欠工资的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老人家,如果是个人之间的债务,就是适用《劳动合同法》了,所以,你这说法应当纠正一下。
你可以请求的有两项:
一是,单位超过一个月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 二倍的工资。
二是,单位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在要求支付本金的同时支付50%到100%的赔偿金。
以上劳动争议,可以在争议发生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