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货车司机,于2009年12月19日开货车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上,与一辆停在主道与路肩之间的故障车相撞(因当时故障车没有放警示标致),造成我车上的货主和货物严重损伤及损失,当时高速交警只定30%的次责给故障车赔款损失。我把车开回江西上饶定损修理,从2010年3月份开始,我一直到上饶都帮保险公司索要相关定损单及照片等,但一直没有结果。请问我怎么能把上饶都帮保险公司要回我的赔款。
如果保险公司不给你定损材料,那么你可以委托当地物价部门进行车辆定损评估。然后根据定损的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按照车辆损失险予以赔付,拒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