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因政府拆迁,我奶奶有权分到一套房子,但按规定只能分一房一厅。因奶奶年老,后经申请改成两房一厅。买房子的钱全部都是我爸爸出的,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奶奶的。在分房子时,我爷爷已去世多年,做房产证时也已有开据爷爷的死亡证明。房产证上只有我奶奶一个人的名字。但爷爷生前有两个老婆,我奶奶属大房,共三个孩子,奶奶和我爸长期居住在一起。另一个小奶奶现还在世,我爷爷生前都是和小奶奶一起居住。小奶奶共有7个孩子。现在我奶奶去世了,生前对此房子又没有遗嘱。请问,1,按遗产继承法,这套房子将会如何分割?小奶奶是否有权利来分割房子。2,被继承人分割的分额比例会各是多少?3,这房子假设估价是70万,但这套房子先前是我爸出资购买的,在分割前,我爸出资的这笔钱是否会先扣除后再进行平分。4,更换房产证名字程序如何,需要交那些费用。请专家详细解说下,非常谢谢。
第一个问题:该房产产权属于你奶奶,去世后作为遗产由你奶奶的子女三人共同平等继承。小奶奶没有继承权。
第二个问题:如上所说,三人平分,各得三分之一。
第三个问题:产权证是你奶奶的名字,你父亲只能作为继承人参与平分,之前的购买属于赠送。
第四个问题:到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办理过户,缴纳相应的税费就可以了。